珍鑽錢(模擬交易) 軟體下載
報價資訊與看盤
國內證期權即時與國外主要金融市場及商品報價資訊、多組自選看盤、警示看盤、庫存看盤、分類看盤、期貨看盤、期貨價差看盤及選擇權看盤等。
行情走勢與技術分析
現/期貨雙線走勢、現貨CDP、分類股走勢圖報價、成交明細、分價量表、熱門排行、融資融券、法人進出、多稱主要技術指標、除權/還原功能、劃線功能、列印功能等。
其他系統功能與支援
中央社最新新聞、縮小看盤、自設輪播報價、報價改變底色隱藏、程式自動更新功能等。
下單交易
快速下單列、交易回報(簡易/完整)、交易帳務設定(即時集保庫存/部位、庫存/部位快速下單、即時帳戶權益值、交易帳務查詢)及下單設定功能設定區等。
- 操作流暢、面面俱到。
- 技術分析升級高階版。
- 市場焦點:搶價下單。
- 旋風策略:專業數據、最佳組合分析。
- 到價警示帶下單,買賣點不再擦肩而過。
- 加入多國期貨於同一平台,掌握全球金融情勢。
- 即時、預約交易設計採即時報價『見價見量』獨立撮合交易架構。
- 交易時間、效率比擬真實。
- 帳務顯示、風險控管比擬券商。
- 證券、期貨、選擇權完整模擬,身歷其境。
- 系統穩定,適合大型比賽活動。
交易日期
股票:
期貨、選擇權:
系統得視期交所公佈之保證金收取標準,於適當時機調整各商品之保證金。
期貨到期:
- 同「台灣證券(期貨)交易所」公佈交易日。
- 每日交易日期之證券交易時間為『上午 9:00至下午1:30』。
- 期貨 交易時間為『上午 8:45至下午1:45』。
- 透過網際網路連線至『兆源』之軟體使用平台,即可用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模擬交易、下單。
- 於『兆源』之虛擬交易所內,透過『掛單買進』或『掛單賣出』下達掛單指令,
如『掛單價格』與『掛單數量』。 - 前項須依市場實際成交行情於虛擬交易所內進行交易撮合,撮合成功才視為成交。
- 系統自開盤時間,依市場實際行情,逐筆撮合;
- 『盤前掛單』證券一律以上午9:00分開盤價為成交價; 期貨一律以上午8:45分開盤價為成交價;
- 『盤中掛單』以見價見量為基準,同價位多筆掛單依當時成交價依序成交;
漲、跌停均可買賣,有多少量就成交多少; - 『盤後掛單』視為下一交易日之盤前掛單。
- 為符合市場及其流動性,交易標的如下
- 台灣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權證(不包含不動產投資信託以及ETF)
- 台指相關期貨(不包含黃金期貨、MSCI台指期貨)
- 台灣指數選擇權(不包含MSCI台指期貨選擇權、個股選擇權)
股票:
- 現金交易(註:台股實際現股交易是採T+2日扣款,請投資人在實際市場交易時要特別注意)交易所公告可資券之股票可九成券賣(註:但券賣限當日沖銷,若收盤未回補,系統會自動回補)依證交所規定,平盤以下可以放空之股票為「ETF50成份股」及「台灣100指數」,
詳如證交所公告網址 http://www.tse.com.tw/ch/trading/exchange/TWT92U/TWT92U.php (註:股票當沖在實際交易上須使用融資券) - 台灣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權證(不包含不動產投資信託以及ETF)
- 台指相關期貨(不包含黃金期貨、MSCI台指期貨)
- 台灣指數選擇權(不包含MSCI台指期貨選擇權、個股選擇權)
期貨、選擇權:
- 採保證金交易制度。
- 可選擇『市價單』或『限價單』,沒有『停損單』;「零股」及「定 盤」交易可做掛單。
- 依期交所現行交易規定,台指選擇權委託單可加註FOK(見(2)項說明)、IOC(見(3)項說明)註記或以無註記(見(4)項說明)之委託限定交易方式。
- 註記為FOK(Fill-Or-Kill)之委託,需全部於該次撮合中立刻成交,否則系統將予以刪除。
- 註記為IOC(Immediate-Or-Cancel)之委託,至少需部份於該次撮合中立刻成交,否則系統將予以刪除。
- 無註記委託則視為Rest-Of-Day(當日有效)之委託,可於當日交易時間內等待撮合完成。
- 委託掛單之註記預設為無註記委託。
- 股票:虛擬交易所可做當日沖銷,沖銷方式可採:A.現金當沖 B.融券放空,意即可進行先賣出之動作。(詳可見第7條(1)項)
- 期貨:沖銷方式以指定反向部位進行平倉。若委託平倉口數多於未平倉之部位,則以未平倉之部位數量進行部位了結;剩餘無法平倉之委託口數則改以新倉處理;新倉之建立金需收取保證金,各期貨商品之保證金計算方式請參見第16條『期貨保證金』之第(5)小項「每口可交易之期貨商品保證金」之說明。
- 選擇權:沖銷方式以指定反向部位部位平倉。若委託平倉口數多於未平倉之部位,則以未平倉之部位數量進行部位了結;剩餘無法平倉之委託口數則改以新倉處理;若新倉部位為委賣掛單,則依照保證金計算方式(見第16條『期貨保證金』之第(5)小項「每口選擇權保證金計算」說明)收取新倉所需之保證金。
- 例如:10:00時台積電(2330)於市場實際成交張數為200張,若掛單數量為在本系統掛台積電(2330)300張的委買或委賣單,系統最多只會讓您成交200張,其餘100張等下次再進行撮合。
- 除權配零股,除息配現金,由系統自動處理。
- 採平均成本法。
- 證券:千分之三
- 股價類期貨契約:千分之0.1
- 30天期商業本票利率期貨契約:百萬分之0.125
- 中華民國10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百萬分之1.25
- 台指選擇權:千分之1(到期日自動現金結算則為指數之千分之0.1)
- 證券:千分之1.425(5折)
- 期貨:(每口) 除小台及三十天利率期貨為→100元 / 其餘皆為→150元
- 選擇權:(每口)50元
- 系統每分鐘檢查保證金,盈虧將直接反應到保證金帳戶;
- 保證金追繳:若(保證金+帳戶所剩之可用餘額)低於<總維持保證金>時,系統將自動強迫以各期貨部位當時價位平倉所有期、權之持有部位;
- 96年10月8日起,實施期貨新制及新商品,本模擬交易亦適用於期貨當沖保證金減半之制度
- 跨月份價差交易也一併實施
- 每口可交易之期貨商品保證金:(97/02/28起適用)
商品別 | 結算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原始保證金 |
臺股期貨 | 88,000 | 102,000 | 132,000 |
電子期貨 | 78,000 | 90,000 | 117,000 |
金融期貨 | 69,000 | 80,000 | 104,000 |
小型臺指期貨 | 22,000 | 25,500 | 33,000 |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19,000 | 22,000 | 29,000 |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 10,000 | 11,000 | 15,000 |
台灣50期貨 | 30,000 | 35,000 | 45,000 |
十年期公債期貨 | 60,000 | 69,000 | 90,000 |
三十天期利率期貨 | 8,000 | 10,000 | 12,000 |
電子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17,000 | 20,000 | 26,000 |
電子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 9,000 | 10,000 | 13,000 |
金融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16,000 | 19,000 | 24,000 |
金融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 8,000 | 10,000 | 12,000 |
櫃買期貨 | 34,000 | 40,000 | 51,000 |
非金電期貨 | 51,000 | 59,000 | 77,000 |
櫃買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7,000 | 9,000 | 11,000 |
櫃買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 4,000 | 5,000 | 6,000 |
非金電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 12,000 | 14,000 | 18,000 |
非金電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 6,000 | 7,000 | 9,000 |
台幣黃金期貨 | 11,000 | 13,000 | 15,000 |
期貨到期:
- 期貨到期:期貨到期日,若不做轉倉動作,系統將自動以現金結算到期部位,獲利或虧損之金額將會反應在期貨保證金帳戶。結算方式為結算日當天,依期交所公佈之結算價為基準,至收盤後系統才會將結算完之總金額回復到帳戶內,於隔日開盤後方能使用。(註:實際交易為結算價公佈後即進行結算,結算完之總金額會馬上反映在帳戶內)
- 系統每分鐘檢查賣出選擇權部位的保證金,盈虧將直接反應到保證金帳戶。
- 賣方保證金追繳:同以上第16條(2)項:期貨保證金追繳規定。
- 每口賣方選擇權保證金計算如右:應收保證金 = 權利金市值 + MAXIMUM(選擇權保證金 – 選擇權價外值, 選擇權最低保證金)
Call 的價外值:MAXIMUN((履約價 – 市價) x 50, 0)
Put 的價外值:MAXIMUN((市價–履約價) x 50, 0)
選擇權保證金(A值)、選擇權最低保證金(B值)以期交所公佈為主。選擇權保證金皆分為原始、維持及結算三種標準,依時機選擇其中一種保證金值來計算應收保證金。 - >目前選擇權不提供複式下單及保證金最佳化。
- 選擇權到期日,系統將自動以現金結算到期並且獲利的部位,獲利或虧損之金額將會反應到期貨保證金帳戶。<結算方式同第17條>
- <1>期、權保證金處理規則依「台灣期貨交易所」之規定辦理,請客戶在做模擬交易時自己也要去留意保證金的狀況,務必做好個人之資金控管;若有追繳狀況在當日收盤前不予處理而導致系統自動強迫平倉的話,本公司不另行通知,請客戶自行負責及注意。
<2>選擇權買方在買進的時候,手續費就直接扣二口的手續費,在平倉的時候就計算稅而已,若是選擇權買方剩餘的金額小於<權利金+二口手續費+買進的稅>的話,則無法下單。
<3>期、權持有部位之上限均依臺灣期貨交易所之規定,詳如「附件」。
商品別 | 自然人 | 法人 | 期貨自營商 |
股價指數期貨 | |||
台股期貨(TX) | 2,500 | 5,000 | 15,000 |
小型臺指期貨(MTX) | 與台股期貨合併計算 ﹙依4口小型臺指期貨契約等於1口台股期貨契約合併計算﹚ |
||
電子期貨(TE) | 300 | 1,000 | 3,000 |
金融期貨(TF) | 300 | 1,000 | 3,000 |
台灣50期貨(T5F) | 300 | 1,000 | 3,000 |
非金電期貨(XIF) | 300 | 1,000 | 3,000 |
櫃買期貨(GTF) | 300 | 1,000 | 3,000 |
利率期貨 | |||
公債期貨(GBF) | 單一月份1,000, 各月份合計2,000 |
單一月份3,000(最近到期月份1,000),各月份合計6,000 | |
三十天期利率期貨(CPF) | 單一月份500, 各月份合計2,000 |
單一月份1,500, 各月份合計6,000 |
|
商品期貨 | |||
臺幣黃金期貨(TGF) | 300 | 1,000 | 3,000 |
商品別 | 自然人 | 法人 | 造市者/期貨自營商 |
指數選擇權 | |||
臺指選擇權(TXO) | 30,000 | 60,000 | 180,000 |
電子選擇權(TEO) | 1,000 | 2,000 | 6,000 |
金融選擇權(TFO) | 1,000 | 2,000 | 6,000 |
非金電選擇權(XIO) | 1,000 | 2,000 | 6,000 |
櫃買選擇權(GTO) | 1,000 | 2,000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