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珍鑽錢(模擬交易) 軟體下載

報價資訊與看盤
國內證期權即時與國外主要金融市場及商品報價資訊、多組自選看盤、警示看盤、庫存看盤、分類看盤、期貨看盤、期貨價差看盤及選擇權看盤等。

行情走勢與技術分析
現/期貨雙線走勢、現貨CDP、分類股走勢圖報價、成交明細、分價量表、熱門排行、融資融券、法人進出、多稱主要技術指標、除權/還原功能、劃線功能、列印功能等。

其他系統功能與支援
中央社最新新聞、縮小看盤、自設輪播報價、報價改變底色隱藏、程式自動更新功能等。

下單交易
快速下單列、交易回報(簡易/完整)、交易帳務設定(即時集保庫存/部位、庫存/部位快速下單、即時帳戶權益值、交易帳務查詢)及下單設定功能設定區等。

  • 操作流暢、面面俱到。
  • 技術分析升級高階版。
  • 市場焦點:搶價下單。
  • 旋風策略:專業數據、最佳組合分析。
  • 到價警示帶下單,買賣點不再擦肩而過。
  • 加入多國期貨於同一平台,掌握全球金融情勢。
  • 即時、預約交易設計採即時報價『見價見量』獨立撮合交易架構。
  • 交易時間、效率比擬真實。
  • 帳務顯示、風險控管比擬券商。
  • 證券、期貨、選擇權完整模擬,身歷其境。
  • 系統穩定,適合大型比賽活動。
交易日期
  • 同「台灣證券(期貨)交易所」公佈交易日。
交易時間:
  • 每日交易日期之證券交易時間為『上午 9:00至下午1:30』。
  • 期貨 交易時間為『上午 8:45至下午1:45』。
交易場所:
  • 透過網際網路連線至『兆源』之軟體使用平台,即可用帳號密碼登入,進行模擬交易、下單。
交易方式:
  • 於『兆源』之虛擬交易所內,透過『掛單買進』或『掛單賣出』下達掛單指令,
    如『掛單價格』與『掛單數量』。
  • 前項須依市場實際成交行情於虛擬交易所內進行交易撮合,撮合成功才視為成交。
撮合次數:
  • 系統自開盤時間,依市場實際行情,逐筆撮合;
  • 『盤前掛單』證券一律以上午9:00分開盤價為成交價; 期貨一律以上午8:45分開盤價為成交價;
  • 『盤中掛單』以見價見量為基準,同價位多筆掛單依當時成交價依序成交;
    漲、跌停均可買賣,有多少量就成交多少;
  • 『盤後掛單』視為下一交易日之盤前掛單。
交易標的:
  • 為符合市場及其流動性,交易標的如下
  • 台灣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權證(不包含不動產投資信託以及ETF)
  • 台指相關期貨(不包含黃金期貨、MSCI台指期貨)
  • 台灣指數選擇權(不包含MSCI台指期貨選擇權、個股選擇權)
買賣方式:

股票:
  • 現金交易(註:台股實際現股交易是採T+2日扣款,請投資人在實際市場交易時要特別注意)交易所公告可資券之股票可九成券賣(註:但券賣限當日沖銷,若收盤未回補,系統會自動回補)依證交所規定,平盤以下可以放空之股票為「ETF50成份股」及「台灣100指數」,
    詳如證交所公告網址 http://www.tse.com.tw/ch/trading/exchange/TWT92U/TWT92U.php (註:股票當沖在實際交易上須使用融資券)
  • 台灣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及權證(不包含不動產投資信託以及ETF)
  • 台指相關期貨(不包含黃金期貨、MSCI台指期貨)
  • 台灣指數選擇權(不包含MSCI台指期貨選擇權、個股選擇權)

期貨、選擇權:
  • 採保證金交易制度。
掛單類別:
  • 可選擇『市價單』或『限價單』,沒有『停損單』;「零股」及「定  盤」交易可做掛單。
委託註記:
  • 依期交所現行交易規定,台指選擇權委託單可加註FOK(見(2)項說明)、IOC(見(3)項說明)註記或以無註記(見(4)項說明)之委託限定交易方式。
  • 註記為FOK(Fill-Or-Kill)之委託,需全部於該次撮合中立刻成交,否則系統將予以刪除。
  • 註記為IOC(Immediate-Or-Cancel)之委託,至少需部份於該次撮合中立刻成交,否則系統將予以刪除。
  • 無註記委託則視為Rest-Of-Day(當日有效)之委託,可於當日交易時間內等待撮合完成。
  • 委託掛單之註記預設為無註記委託。
當日沖銷:
  • 股票:虛擬交易所可做當日沖銷,沖銷方式可採:A.現金當沖 B.融券放空,意即可進行先賣出之動作。(詳可見第7條(1)項)
  • 期貨:沖銷方式以指定反向部位進行平倉。若委託平倉口數多於未平倉之部位,則以未平倉之部位數量進行部位了結;剩餘無法平倉之委託口數則改以新倉處理;新倉之建立金需收取保證金,各期貨商品之保證金計算方式請參見第16條『期貨保證金』之第(5)小項「每口可交易之期貨商品保證金」之說明。
  • 選擇權:沖銷方式以指定反向部位部位平倉。若委託平倉口數多於未平倉之部位,則以未平倉之部位數量進行部位了結;剩餘無法平倉之委託口數則改以新倉處理;若新倉部位為委賣掛單,則依照保證金計算方式(見第16條『期貨保證金』之第(5)小項「每口選擇權保證金計算」說明)收取新倉所需之保證金。
成交量之規定:
  • 例如:10:00時台積電(2330)於市場實際成交張數為200張,若掛單數量為在本系統掛台積電(2330)300張的委買或委賣單,系統最多只會讓您成交200張,其餘100張等下次再進行撮合。
除權息處理:
  • 除權配零股,除息配現金,由系統自動處理。
各持股成本計算:
  • 採平均成本法。
交易稅:
  • 證券:千分之三
  • 股價類期貨契約:千分之0.1
  • 30天期商業本票利率期貨契約:百萬分之0.125
  • 中華民國10年期政府債券期貨契約:百萬分之1.25
  • 台指選擇權:千分之1(到期日自動現金結算則為指數之千分之0.1)
交易手續費:
  • 證券:千分之1.425(5折)
  • 期貨:(每口) 除小台及三十天利率期貨為→100元 / 其餘皆為→150元
  • 選擇權:(每口)50元
期貨保證金:
  • 系統每分鐘檢查保證金,盈虧將直接反應到保證金帳戶;
  • 保證金追繳:若(保證金+帳戶所剩之可用餘額)低於<總維持保證金>時,系統將自動強迫以各期貨部位當時價位平倉所有期、權之持有部位;
  • 96年10月8日起,實施期貨新制及新商品,本模擬交易亦適用於期貨當沖保證金減半之制度
  • 跨月份價差交易也一併實施
  • 每口可交易之期貨商品保證金:(97/02/28起適用)
商品別 結算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 原始保證金
臺股期貨 88,000 102,000 132,000
電子期貨 78,000 90,000 117,000
金融期貨 69,000 80,000 104,000
小型臺指期貨 22,000 25,500 33,000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19,000 22,000 29,000
臺指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10,000 11,000 15,000
台灣50期貨 30,000 35,000 45,000
十年期公債期貨 60,000 69,000 90,000
三十天期利率期貨 8,000 10,000 12,000
電子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17,000 20,000 26,000
電子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9,000 10,000 13,000
金融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16,000 19,000 24,000
金融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8,000 10,000 12,000
櫃買期貨 34,000 40,000 51,000
非金電期貨 51,000 59,000 77,000
櫃買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7,000 9,000 11,000
櫃買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4,000 5,000 6,000
非金電選擇權風險保證金(A值) 12,000 14,000 18,000
非金電選擇權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 6,000 7,000 9,000
台幣黃金期貨 11,000 13,000 15,000
系統得視期交所公佈之保證金收取標準,於適當時機調整各商品之保證金。

期貨到期:
  • 期貨到期:期貨到期日,若不做轉倉動作,系統將自動以現金結算到期部位,獲利或虧損之金額將會反應在期貨保證金帳戶。結算方式為結算日當天,依期交所公佈之結算價為基準,至收盤後系統才會將結算完之總金額回復到帳戶內,於隔日開盤後方能使用。(註:實際交易為結算價公佈後即進行結算,結算完之總金額會馬上反映在帳戶內)
選擇權保證金:
  • 系統每分鐘檢查賣出選擇權部位的保證金,盈虧將直接反應到保證金帳戶。
  • 賣方保證金追繳:同以上第16條(2)項:期貨保證金追繳規定。
  • 每口賣方選擇權保證金計算如右:應收保證金 = 權利金市值 + MAXIMUM(選擇權保證金選擇權價外值, 選擇權最低保證金)
    Call 的價外值:MAXIMUN((履約價 – 市價) x 50, 0)
    Put 的價外值:MAXIMUN((市價–履約價) x 50, 0)
    選擇權保證金(A值)、選擇權最低保證金(B值)以期交所公佈為主。選擇權保證金皆分為原始、維持及結算三種標準,依時機選擇其中一種保證金值來計算應收保證金。
  • >目前選擇權不提供複式下單及保證金最佳化。
選擇權到期:
  • 選擇權到期日,系統將自動以現金結算到期並且獲利的部位,獲利或虧損之金額將會反應到期貨保證金帳戶。<結算方式同第17條>
其它:
  • <1>期、權保證金處理規則依「台灣期貨交易所」之規定辦理,請客戶在做模擬交易時自己也要去留意保證金的狀況,務必做好個人之資金控管;若有追繳狀況在當日收盤前不予處理而導致系統自動強迫平倉的話,本公司不另行通知,請客戶自行負責及注意。
    <2>選擇權買方在買進的時候,手續費就直接扣二口的手續費,在平倉的時候就計算稅而已,若是選擇權買方剩餘的金額小於<權利金+二口手續費+買進的稅>的話,則無法下單。
    <3>期、權持有部位之上限均依臺灣期貨交易所之規定,詳如「附件」。
【附件】交易人持有部位上限之規定 (97.02.20)
商品別 自然人 法人 期貨自營商
股價指數期貨
台股期貨(TX) 2,500 5,000 15,000
小型臺指期貨(MTX) 與台股期貨合併計算
﹙依4口小型臺指期貨契約等於1口台股期貨契約合併計算﹚
電子期貨(TE) 300 1,000 3,000
金融期貨(TF) 300 1,000 3,000
台灣50期貨(T5F) 300 1,000 3,000
非金電期貨(XIF) 300 1,000 3,000
櫃買期貨(GTF) 300 1,000 3,000
利率期貨
公債期貨(GBF) 單一月份1,000,
各月份合計2,000
單一月份3,000(最近到期月份1,000),各月份合計6,000
三十天期利率期貨(CPF) 單一月份500,
各月份合計2,000
單一月份1,500,
各月份合計6,000
商品期貨
臺幣黃金期貨(TGF) 300 1,000 3,000
商品別 自然人 法人 造市者/期貨自營商
指數選擇權
臺指選擇權(TXO) 30,000 60,000 180,000
電子選擇權(TEO) 1,000 2,000 6,000
金融選擇權(TFO) 1,000 2,000 6,000
非金電選擇權(XIO) 1,000 2,000 6,000
櫃買選擇權(GTO) 1,000 2,000 6,000